一、遗产继承人顺序分配原则是什么
遗产继承分配原则:法定继承优先
的是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继承子女和配偶有关系吗
在处理财产继承问题上,直系亲属之间所涉及到的利益纷争颇具复杂性。
其中,配偶一方具有法定的继承权利,而其子女亦同样被法律赋予同等的法定继承权。当面临财产继承问题时,首先需审视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若有相关遗嘱存在,则应遵循遗嘱所定的条款进行财产分配;如无遗嘱,则须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在法定继承阶段,配偶及子女通常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然而,对于那些生活境遇较为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的关照。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赡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考虑给予更多份额。相反地,对于那些具备抚养能力却未履行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考虑减少甚至取消其相应的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遗产继承子女和配偶哪个优先
在涉及传承财产的过程中,法律明确承认并保障了子女与配偶之间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双方之间并不存在任何优先级对待。在遗产分配的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循法定继承规则进行处理。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遗产传承的顺序应该首先为:
(一)第一顺位: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二)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出现第一顺位继承无人承担或者无人继承的情形时,才可以让第二顺位继承人来替代完成继承工作。具体到每个继承人的实际情况,例如是否存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等特殊情况,也需要在分配遗产时予以充分考虑,并适当给予相应的照顾。然而,总的来说,配偶和子女在继承权方面应被视为拥有同等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继承的顺序分配原则如下: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