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广州院派私家侦探事务所
联系人:张先生
固话:136-8649-3007
手机:136-8649-3007
地址:广州番禺区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公司新闻

广州市婚外情调查:外遇离婚如何收集证据

发布时间:2024-01-27 浏览:38次 返回列表
外遇离婚如何收集证据

  对于婚姻中存在不忠、破坏感情的因素存在的时候,很多另一方都是无法接受这种行为的,因此,我们可以去了解外遇离婚如何收集证据?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外遇离婚如何收集证据

  收集外遇的离婚证据的方法有:

  (一)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等。

  (二)录音材料,一些与婚外情有关的语音记录。

  (三广州私家调查)双方来往的短信记录。

  (四)亲朋好友证人证言。

  (五)捉奸在床的录像或照片。

  (六)共同住房的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一方有外遇离婚分财产可以多分吗

  一方有外遇离婚分财产,另一方有可能多分。

  一般来说,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有外遇属于过错方,因此无过错方可能会多分财产。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外遇离婚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吗

  并不是所有的外遇在法律上都构成过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有一方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无过错方据此提起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广州市婚姻调查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

  (一)有配偶者;

  (二)不以夫妻名义;

  (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符合这三个要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应当依法予以制止,但这种行为并不违反《民法典》的规定。

  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应依法受到《刑法》的处罚。

  如果外遇证据证明属于这两种情形,那么无过错方就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外遇离婚如何收集证据的相关知识,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从收集微信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等合法手段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公众号